废材小说网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5 收养的孩子成年后不孝能要求她尽赡养义务吗(第1页)

5.收养的孩子成年后不孝,能要求她尽赡养义务吗?

banner"

>

【案例】

苏某在某长途汽车站收养了一名被遗弃的女婴(办理了收养登记),起名苏小某。

苏某待苏小某如亲生女儿,将其养大,供其上学至大学毕业,并为其安排工作。

可是苏小某一直嫌弃自己是“车站弃婴”

的出身,而养母苏某却始终将此事挂在嘴边,家里的三姑六婆也总是提醒她,要知恩图报不要做“白眼狼”

,为此,苏小某苦恼不已。

苏小某长大后,感情逐渐与养母疏离,放弃了养母托人给她找的工作,远嫁他乡,很少回家。

苏某年事已高,没有生活来源,总觉得苏小某不应该忘记自己的养育之恩,曾多次要求苏小某承担赡养义务,苏小某避而不谈。

苏小某对养母有赡养义务吗?

【法律分析】

民法典用专章规定了收养制度。

收养在法律上形成拟制的亲子关系,因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。

收养行为是一种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,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、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以及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。

苏小某被亲生父母抛弃在汽车站,幸运地被苏某收养长大。

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,形成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,等同于父母子女的关系。

苏某有法定义务抚养苏小某长大,苏小某也要在苏某年老时尽赡养义务。

即便她们关系恶化,因无法共同生活解除收养关系,成年后的苏小某依然需要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母,给付赡养费。

【法条链接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,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,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;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,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。

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,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收养关系解除后,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,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,应当给付生活费。

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、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,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。

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,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;但是,因养父母虐待、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。
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

热门小说推荐
无解关系

无解关系

曾用名百亿合约男友文案有改但剧情还是原剧情]言初怎么也想不到,一贫如洗的她,会和一个陌生男人,莫名其妙地绑定了一场为期365天的财富交换。说白了就是他的钱进了她账户,她的钱进了他账户还转!不!回!去!好消息对方是陆洺执,陆氏集团太子爷,多金,年轻,人还帅。坏消息这人脾气差,控制欲强,还打算趁机和她来场合约恋爱。...

农家长姐:带着空间去逃荒

农家长姐:带着空间去逃荒

逃荒重生种田空间团宠萌宝基建甜宠宋清瑶重生了,还重生到了一个农家傻女身上!刚来,就看到恶毒伯娘欺负临产的母亲!可恶,不能忍,拼了。刚解决了,就遇...

反穿书后,千金大佬娇养反派自救了

反穿书后,千金大佬娇养反派自救了

觉醒后,秦陶陶发现自己是一本穿书文男主的白月光。生前对男主各种跪舔,爱而不得跳了楼。死后就成了推动男女主感情戏工具人,被频频鞭尸。秦家大小姐不干了!马上开启王...

全民偶像之女配有毒

全民偶像之女配有毒

从练习生到女子天团,她一心想往上爬,发誓要颠覆前世女配的命运,然而总裁一直要潜规则她,身边还有个未来影视歌巨星在作妖!!!...

年代文大佬的漂亮作精

年代文大佬的漂亮作精

程方秋生得千娇百媚,肤如凝脂,一睁开眼,居然成了一本七零年代文里的炮灰女配。她无语望天,在这个充满限制的时代,她只想当条咸鱼,拿着便宜老公的丰厚工资买买买,顺便再好好享受宽肩窄腰,冷峻帅气...

穿越从路易十三时代开始

穿越从路易十三时代开始

一切从一场有组织的到十七世纪初欧洲的穿越试炼开始。  对于优秀的赵红军和他的三个兄弟而言,航海探险可以有,征服世界也可以有,然而前提是通过五百名额的试炼…...

每日热搜小说推荐